|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76XA/202510-00006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發文機關: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發布日期: | 2025-10-14 |
| 發文字號: | 績政辦〔2025〕17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績溪縣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績溪縣農業農村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8158007 |
|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76XA/202510-00006 |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 發文機關: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主題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公民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
| 發布日期: | 2025-10-14 | ||
| 發文字號: | 績政辦〔2025〕17號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標 題: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績溪縣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績溪縣農業農村局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8158007 |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績溪縣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的通知
績政辦〔2025〕1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績溪縣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績溪縣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精神,加快徽菜全產業鏈建設,推動我縣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領帶動作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獎補對象為在本縣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且合法誠信的農林經營主體,包括由村級組織領辦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
(一)建設徽菜原材料標準化種養基地
1.特色種植基地建設。新建集中連片面積50畝以上、種植密度達600株/畝以上的績溪小黃瓜種植基地,每畝一次性獎補200元,單個主體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新建集中連片面積50畝以上、主要用于加工粉絲且擁有紅薯粉絲加工設備及廠房的紅薯種植基地,每畝一次性獎補100元,單個主體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2.特色養殖基地建設。對年出欄績溪黑豬達300頭、500頭、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分別一次性獎補1萬元、3萬元、5萬元。對納入市級以上生豬統計監測的基地,每家一次性獎補1萬元。對存欄績溪小黃牛達50頭、100頭、2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分別一次性獎補1萬元、3萬元、5萬元;對存欄皖南黃兔達1000只、2000只以上的養殖場,分別一次性獎補1萬元、3萬元。對采用山泉流水養殖石斑魚、養殖面積300平方米以上且每平方米投放200尾以上的養殖主體,每平方米獎補40元,單個主體獎補最高不超過3萬元;對養殖棘胸蛙面積達300平方米以上的養殖主體,每平方米獎補30元,單個主體獎補最高不超過3萬元。
3.鼓勵發展設施農業。對當年新增設施大棚蔬菜、大棚食用菌等(全鋼架結構,跨度≥6m,已備案)10畝及以上,每畝一次性獎補12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當年采用陸基圈養桶(或圈養池)等設施進行水產養殖,單個養殖主體養殖總體積達150立方米以上,按照養殖體積50元/立方米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4.鼓勵土地規模化流轉。對新增流轉土地10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種植糧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100元;種植經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80元。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村黨組織領辦的村辦企業及專業合作社,新增流轉土地50畝以上且實際種植糧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100元;種植經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80元。上述土地流轉期限至少5年,且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在所轄鄉(鎮)備案,并登記入土地流轉專門臺賬。
(二)提升農產品加工水平
1.鼓勵精深加工做大做強。對新認定的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當年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農業龍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補20萬元、5萬元、2萬元(獲得省級林業龍頭企業參照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獎勵);
2.企業初加工端加快布局。對當年新建農產品保鮮冷藏設施裝備,購置農產品分揀、清選、收儲、加工、包裝等初加工設備、數字化生產設備及配套設施達100萬元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獎補,單個經營主體獎補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布局村集體初加工園區。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農產品產銷園區投資、經營、管理,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投資、經營、管理的農產品產銷園區,年產值超2000萬元的,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獎補2萬元。(多個村集體經濟組織抱團發展的按占股比例進行分配)
4.提升數字化水平。鼓勵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發展數字農業應用場景和數字農業工廠,對新建80畝以上且自籌投入超30萬元的數字農業應用場景,給予每個設施設備5萬元提升支持;當年被省級主管部門評定為智慧(數字)農業工廠的,根據當年購置數字化設施設備的發票等合法憑證金額,給予申報主體一次性數字化設施設備補貼5萬元。
5.扶持經營主體改造升級。對經營主體用于主營業務生產經營的生產設備技術改造,以及新建、改擴建生產基地的建設資金貸款,本年度實際支付銀行利息5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5%給予貼息,單個主體貼息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建設休閑食品、藥食同源標準化基地
1.茶葉基地規模化。對當年新建的標準化無性系良種高產茶園,集中連片面積30畝以上的,每畝獎補500元;將低產茶園改建成標準化生態茶園,且集中連片面積50畝及以上的,每畝獎補300元,單個主體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加大茶葉機械獎補力度,對新購置茶葉加工機械設備以及采茶機、修剪機等茶園管理機械,且新購置茶葉機械投入超5萬元的經營主體,給予購機款20%的獎補,單個經營主體獎補不超過10萬元。對初加工和精加工夏秋干茶總產量達10噸的經營主體,獎補1萬元;達50噸的,獎補5萬元;達100噸的,獎補10萬元。
2.藥食同源基地規模化。在非基本農田新增種植中藥材,且集中連片面積達10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獎補100元;在基本農田內新增連片發展糧食作物與中藥材,間作面積達5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獎補2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3.油茶基地規模化。對符合油茶造林規劃,在園地、林地新發展油茶集中連片種植面積達100畝以上,每畝一次性獎補1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4.山核桃基地提產提升。對山核桃林地實施張網采收集中連片面積1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一次性獎補3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山核桃經營主體,安裝單軌運輸機每條500米以上,按總投資的30%進行獎補,每條最高不超過5萬元。
5.筍竹基地規模化。對流轉或者托管集中連片筍竹面積300畝以上,并新建林區道路1000米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一次性獎補5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6.支持林下經濟產業基地。在林下種植黃精、前胡、菊花、覆盆子等草本木本中藥材和食用菌的經營主體,當年種植集中連片面積30畝以上,每畝獎補200元(畝均種植在合理范圍內,黃精畝均2000株以上,前胡2000株以上,菊花1500株以上,覆盆子800株以上、食用菌2000棒以上,黃精、覆盆子多年生中藥材生長周期內種植當年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7.建立林地資源整合經營獎補機制。對村級“兩山公司”流轉整合農戶零散低效林地資源并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補:流轉整合面積1000畝以上且當年帶動村集體收入5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補1.5萬元;流轉整合面積500畝以上且帶動村集體收入3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補1萬元;流轉整合面積300畝以上且帶動村集體收入2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補0.5萬元。
(四)提升農業新質生產力
1.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對開展耕種防收等有償社會化服務,且服務面積達300畝(山核桃統防統治面積100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以及開展同類社會化服務且服務面積達上述標準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村辦企業或村辦專業合作社,每家一次性獎補1萬元。
2.促進村集體集中發展優勢品種。對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一村一品”示范村鎮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和1萬元。
3.提升農產品認證水平。對新獲得有機產品(基地)、綠色食品(基地)的經營主體,對有機再認證、綠色續展一次性獎補1萬元。對當年獲得“皖美農品”區域公共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的分別一次性獎補1萬元、0.5萬元、0.3萬元。對當年省級新認定的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一次性獎補5萬元。
4.提升經營主體科技創新水平。對當年在省級、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農村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參賽農業經營主體、職業經理人、鄉村運營官分別一次性獎補2萬元、1萬元、1萬元。對經營主體與科研單位合作,當年獲省科技進步獎、農業部豐收獎等省部級獎勵,按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萬元、2萬元、1萬元。
5.經營主體參加市內、省內、省外組織的宣傳推介、展示展銷活動的,每個經營主體每次分別一次性獎補0.2萬元、0.6萬元、1萬元;經營主體的產品獲得省級以上展銷會金獎的,一次性獎補0.2萬元;在農業農村部、省級組織的展銷會上舉辦專場農產品、休閑農業等推介活動的,每次分別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在高鐵站(含高鐵)、高速、城市地鐵等區域開展特色農產品品牌宣傳推廣的經營主體,按照農產品品牌宣傳推廣合同金額的3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年度最高可享受10萬元獎補。
二、資金來源及使用管理
(一)資金來源
縣財政每年安排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不少于200萬元,并根據獎補政策據實兌現。
(二)審核程序
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經所在地鄉鎮政府審核后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直有關部門,按本政策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開展實地核查,核查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提請縣政府會議研究審定,審定后由縣財政局兌現獎補資金。
(三)專項資金用途
專項資金用于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生產方式轉變和擴大再生產領域,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嚴禁將專項獎補資金用于非生產性支出。單個項目的獎補資金均為一次性安排,同一事項按“就高不重復”且與其他執行政策不重復原則予以獎補。
(四)負面清單
1.以上獎補政策實行次年兌現制,且受獎補的經營主體需保持合規經營狀態,核心經營業務發展穩定,確保符合本政策最初認定的獎補條件。
2.近三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主體,不予受理其申報:因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存在未按規定繳納稅費、拖欠農民工和職工工資、未按法律及政策要求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以及發生生產安全、食品安全、生態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
3.對申報獎補資金的主體存在弄虛作假編制申報材料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獎補資金外,將信息反饋征信系統。對參與、協助經營主體弄虛作假的村組干部及公職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試行二年,具體實施中的問題由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林業局等相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