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76XA/202511-00009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發文機關: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11-27 | 發布日期: | 2025-11-27 |
| 發文字號: | 績政辦〔2025〕20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關于《印發促進工業商務科技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修訂版)》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績溪縣科技商務工業信息化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8156309 |
|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76XA/202511-00009 |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 發文機關: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7 | ||
| 發布日期: | 2025-11-27 | ||
| 發文字號: | 績政辦〔2025〕20號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標 題: | 關于《印發促進工業商務科技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修訂版)》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績溪縣科技商務工業信息化局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8156309 | ||
關于《印發促進工業商務科技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修訂版)》的通知
績政辦〔2025〕2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
《加快推進工業商務科技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修訂版)》業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加快推進工業商務科技高質量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2025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鞏固拓展改進作風、訪企入村專題行動成果,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科技型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徽省商務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2025年商貿流通業發展促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支持“2+N”主導產業發展壯大,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商貿發展提質增效,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制造業做大做強
1.支持企業入規。對新建投產入規的工業企業,獎勵10萬元;對成長型入規的工業企業(簡稱“小升規”)獎勵5萬元(原規上企業更名的除外),對新進入規模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工業企業,再獎勵3萬元。
2.支持優質企業發展。對獲評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
3.支持提升核心競爭力。對新認定的省級新產品每件獎勵2萬元,首創產品(“三首產品”)每件獎勵3萬元,工業精品每件獎勵5萬元,標志性產品每件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獎勵3萬元。
二、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4.支持新建項目加大設備投入。對符合我縣主導產業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際新購設備投入300萬元(含)以上且單臺(套)設備在1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5.鼓勵企業實施設備更新。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對年度設備投資1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1.購置單臺(套)設備在1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2.支持“機器換人”,對購置工業機器人的(自由度≥4),按照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3.支持自營進口設備,對自營購置進口設備(海關商品編碼以8、9開頭),按照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未履行技改項目備案手續的,不享受設備補助。同一設備不重復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6.支持企業提升設備能效水平。企業對重點用能產品設備進行更新,且符合《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工業設備部分)》節能水平(即能效2級)以上的,給予設備采購額的10%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
7.加大標桿企業培育力度。鼓勵企業轉型升級,加快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生產線建設。分梯次培育智能工廠,對經省認定的基礎級、先進級、卓越級、領航級智能工廠,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對獲評市級、省級、國家級綠色工廠的,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30萬元。
8.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對年度工業軟件及工業設備網絡化技術改造等有效投入10萬元以上的竣工項目,按投資額的5%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助力“皖企登云”提質擴面,對年度上云有效投入5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獎勵0.5萬元;“兩化融合”評估首次獲得3A、4A、5A等級認定的企業,分別獎勵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
9.潔凈廠房裝修補貼。新建、改建、擴建并經第三方專業機構認定的百級潔凈廠房按40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貼,千級潔凈廠房按35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貼,萬級潔凈廠房按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貼,十萬級潔凈廠房按20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10.經營主體培育。對取得藥品注冊批件(含原料藥、創新輔料等)或取得二類、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及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備案的企業,投資生物醫藥產業化項目且投資額度(不含土地和房產投資)超過2000萬元的,按投資總額給予2%的投資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11.支持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對投資建設的生物醫藥研發創新、檢測、轉化等第三方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的投資按3%標準補助,單個平臺最高補助100萬元。
三、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
12.支持企業入限。新入限的商貿個體戶、商貿企業,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新入庫的樣本點商貿單位,獎勵0.5萬元。
13.支持開拓市場。對企業依規參加上級商務部門、行業協會等部門舉辦的相關展會,給予單個展位費用及1人次往返差旅費(以經濟艙、二等座、標準間為準)5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0.5萬元。
14.支持商貿業爭先創優。對新評定國家三鉆級、四鉆級、五鉆級、白金級酒店的企業,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4萬元;對新評定三葉、四葉、五葉“綠色飯店”的餐飲企業,分別獎勵1萬元、2萬元、3萬元;對新評定“安徽老字號”“中華老字號”的企業,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對新評定“中華餐飲名店”的企業獎勵3萬元;對新評定“安徽特色商業街”的運營主體,獎勵6萬元。
四、推進電商產業高質量發展
15.打造“安徽好網貨”品牌。對參評“安徽好網貨”獲十佳好網貨、百佳好網貨的企業,每款產品分別獎勵3萬元、1萬元。
16.深化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對上級商務部門新認定的縣域電商直播中心、特色產業帶直播電商中心(園區),獎勵運營主體5萬元;新認定農村電商供應鏈服務企業、數字化商貿流通龍頭企業,獎勵8萬元;新認定“安徽土特產”品牌,獎勵3萬元。
17.推動快遞業提質增效。支持快遞企業及電商企業購置安檢、分揀、集包等設備,提高分揀集包、發貨配送的能力和效率,對其相關設備投入給予2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支持快遞企業高質量發展,對年快遞出港件業務量達300萬件、600萬件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的獎勵。持續推進“快遞進村”工程,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整合鎮村快遞配送資源,年度配送到鎮村(不含華陽鎮)的快遞業務量達100萬件以上的,獎勵項目運營單位10萬元。
五、推動企業科技創新
18.推進高企培育。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20萬元;對再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
19.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發投入同比增長20%以上的企業,按研發投入增量的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0.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對與高校院所建立產學研合作關系共同開展項目開發,或購買高校院所先進科研成果進行轉化的企業,按實際支付額(依據轉賬憑證)的10%給予補助(對獲批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聯合科研與人才培養項目的企業,按實際支付額的20%給予補助),每個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21.支持科創平臺建設。對新獲批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等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獲批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獎勵5萬元。
22.支持引進科技副總。對引進“科技副總”并在省科技廳備案的企業,“科技副總”任期每滿1年,獎勵企業2萬元。
六、其它
對發生安全生產、食品以及質量安全、環境污染等方面事故、經縣政府公示畝均效益評價為D類以及列入稅收黑名單、安全生產失信名單的企業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不予享受的其他情形,不納入本政策扶持范圍。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按年度兌現(自2025年1月1日起計算),本政策中所規定條款之間如果有重疊或與其他政策文件規定重復,按照“就高不就低”“同一事由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已享受“兩重”“兩新”相應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具體實施中的問題由縣科技商務工信局負責解釋,其中支持新建項目加大設備投入條款由縣招商合作服務中心會同績溪經開區管委會具體負責解釋、認定并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