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76XA/202510-00011 | 組配分類 | 部門和專家解讀 |
| 發布機構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5-10-24 09:58 |
| 發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部門和專家解讀 |
| 信息來源 | 績溪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 主題導航 | 其他 / 公民 / 通知 |
| 信息名稱 | 【部門解讀】《績溪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簽證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內容概述 | 2025年10月,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績溪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簽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一、決策背景和依據(一)決策背景為加強我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簽證管理,規范工程變更簽證行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
2025年10月,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績溪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簽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一)決策背景
為加強我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簽證管理,規范工程變更簽證行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2020年4月21日,經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實施了《績溪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簽證管理暫行辦法》(績政〔2020〕28號)。辦法實施以來,在規范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和縣屬國有企業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簽證程序履行、提高投資效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發現存在變更事由和范圍界定不清晰、標準把握不精準等情況。同時,根據《宣城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宣政辦〔2020〕5號)第二十八條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過5年”的規定,《績溪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簽證管理暫行辦法》已期滿失效。為持續強化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變更簽證管理,鞏固辦法成果,需對該辦法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起草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安徽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編制本《辦法》。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規范我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變更行為,規范工程變更程序,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2025年6月,啟動《辦法》修訂工作,就《辦法》實施以來存在的問題向有關縣直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國有企業書面征求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專門召開征求意見會,聽取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和縣屬國有企業的意見建議,充分吸納完善后,形成了《辦法》初稿。8月29日,按程序將《辦法》(征求意見稿)刊登于績溪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9月23日再次書面征求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屬國有企業意見,根據反饋意見和建議,再次進行修改完善,形成《辦法》(送審稿),并報縣司法局和縣市場監管局進行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經審查,《辦法》(送審稿)修訂程序規范,內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10月23日,經縣政府研究通過,縣政府辦公室正式發文。
四、工作目標
規范我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變更工作程序,規范工程簽證行為,強化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政府投資效益。
五、主要內容
《績溪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變更簽證管理辦法》共六章,二十一條。其中:第一章明確了辦法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及變更的基本原則;第二章明確了工程變更具體范圍和分類;第三章明確了建設單位、參建單位及政府部門的職責分工;第四章明確了變更簽證審批流程;第五章明確了對建設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人員違規追責情形;第六章明確多部門協同解釋權及對原辦法的廢止。
六、創新舉措
本管理辦法,規范了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變更行為,確保政府投資工程變更程序合法規范。新修訂的管理辦法主要包括總則、工程變更簽證范圍及類別、職責和分工、變更簽證審批程序、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六章內容,明確變更定義與范圍,細化變更分類和各類變更的界定標準,強化審批程序和明確責任追究。
七、保障措施
本辦法明確項目建設各方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程序,確保辦法能夠高質量執行落實。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績溪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解讀人:呂林軒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817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