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76XA/202412-00031 | 組配分類 | 部門和專家解讀 |
| 發布機構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4-12-25 09:37 |
| 發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部門和專家解讀 |
| 信息來源 | 縣住建局 | 主題導航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企業 / 通知 |
| 信息名稱 | 【部門解讀】《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 內容概述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擬印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現解讀如下:一、決策背景和依據(一)決策背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決策部署,支持居民購房需求,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縣實際,草擬并建議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擬印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一)決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決策部署,支持居民購房需求,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縣實際,草擬并建議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二)起草依據
《措施》根據5月17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9月26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有關促進房地產止跌回穩工作部署,并參考了宣城市、涇縣、郎溪縣的工作方案和結合我縣實際后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今年以來,國家、省、市均出臺了一系列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房地產市場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變化,但受多重因素影響,銷售市場均不夠活躍,房地產恢復過程較為緩慢,各項政策效應釋放還需要一定時間,目前房地產市場仍在調整過程中。我縣在2023年政策基礎上,再制定出臺有利于釋放購房需求、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房地產調控措施,既是有效管控行業風險,穩定發展預期的現實需要,又是滿足人民群眾合理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起草初稿
根據縣政府工作安排,在研究宣城市、涇縣、郎溪縣的工作方案和結合我縣實際后,住建局于今年9月中旬形成方案初稿,在本住建系統進行征求意見和組織召開討論會進行了修改,于10月形成《措施》初稿。
(二)在行政機關內部征求意見
9月30日至10月9日,縣住建局書面征求了縣直有關單位及各鄉鎮意見共收到縣網信辦、縣發改委提出的3條意見,根據收到的意見建議對《措施》進行了修改完善。其余單位均無意見。
(三)向社會征求意見
10月11日,縣政府網站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公示,截止11月11日,未收到相關意見建議反饋。
(四)提交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平性審查和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11月12日,縣住建局分局將《措施》的送呈稿提交縣司法局和縣市場監管局進行合法性和公平競爭性審查,并對照司法局建議進行修改。
(五)提交縣政府常務會審議。11月26日召開意見征求會議,再次征求了縣委組織部、縣政府辦公室、縣發改委、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衛健委、縣市場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績溪支局、縣稅務局的意見,經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同意后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四、工作目標
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購房財政補貼、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等政策,支持居民購房需求,恢復市場消費信心;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和金融支持力度,優化行業服務,有效緩解企業壓力,共建良好營商環境;加強項目工程項目質量監管,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我縣房地產事業高質量發展。
五、主要內容
《措施》主要從支持居民住房消費、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優化房地產開發企業融資機制及強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十條相關措施。
(一)措施中的第一、二條,主要涉及支持居民各種類型的購房需求及消費。
一是凡在本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購房價(不含稅)1%的購房補貼。
二是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已生育未滿18周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本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購房價(不含稅)1.5%的購房補貼。
三是非績溪籍人員在本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購房價(不含稅)1.5%的購房補貼。
四是對土地整治、城市更新、水利、交通、園區建設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涉及征遷補償安置的,被征收人選擇貨幣化補償安置的,并在規定時間內在本縣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給予500-1000元/㎡的購房獎勵,具體實施方案和獎勵標準由項目自行制定,補助經費由項目原有資金渠道解決。
(二)措施中第六、七條主要涉及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優化房地產開發企業融資機制。
一是嚴格商品房預售條件,房地產開發項目須完成地上建筑主體結構總層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經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后,方可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后,確需調整備案價格的,需重新備案。
二是進一步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更加精準支持我縣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
(三)措施中的第三、四、五、八主要涉及執行落實相關政策及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一是推行二手住房貸款“帶押過戶”,為有效降低二手住房交易資金和時間成本,買賣雙方貸款在同一銀行的,在押房產在交易過程中,賣方無需提前還款辦理解 押手續,買賣雙方可申請辦理貸款“帶押過戶”業務。
二是規范我縣地下車位(庫)不動產登記管理,對房地產項目地下停車位(庫)推行銷售產權登記,切實保障業主權益,理順地下車位(庫)產權關系,促進交易流通,規范物業管理。
三是放寬就學條件。在我縣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憑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發票,可作為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就近入學依據。
四是加強項目工程質量監管,落實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活動,推行投保住宅工程質量責任保險,規范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落實工程在保修期內的維修責任,提前化解工程質量糾紛。
六、創新舉措
一是擴大購房財政補貼范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凡在績溪縣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并完成產權登記的,均可享受購房補助。
二是進一步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更加精準支持我縣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
七、保障措施
《措施》印發實施后,十項措施落實的責任單位,將完善配套政策,優化辦事流程,使《措施》落實落細,真正體現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
八、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措施》的宣傳發布,不斷提高公眾、企業的知曉率,同時會同縣財政局嚴格執行《措施》的具體要求,簡化補貼的申領和審批流程,及時足額兌現相關補貼資金,確保《措施》的貫徹落實和落地見效。
九、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績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816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