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8909/202405-00008 | 組配分類 | 其他解讀 |
| 發布機構 | 績溪縣司法局 | 發文日期 | 2024-05-16 11:54 |
| 發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規范性,行政,文件,清理,廢止,司法局,績溪縣,失效,宣城市,制定,我縣,機關,工作,宣政,監督,進行,縣直,管理,宣布,有效,其他解讀 |
| 信息來源 | 績溪縣司法局 | 主題導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 信息名稱 | 【部門解讀】縣司法局解讀《關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內容概述 | 現將《關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解讀如下:一、決策背景和依據(一)決策背景根據《宣城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宣政辦〔2020〕5號)和宣城市司法局《關于開展市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縣開展了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現將《關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一)決策背景
根據《宣城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宣政辦〔2020〕5號)和宣城市司法局《關于開展市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縣開展了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次清理工作的主要對象為2023年12月31日以前現行有效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誰起草、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合法、全面、公開的對我縣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徹底的清理。
(二)起草依據
根據《宣城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宣政辦〔2020〕5號)第四十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制定機關應當將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情況及時報告備案監督機關,并將清理后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向社會公布”,依法對我縣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公布。
根據《宣城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宣政辦〔2020〕5號)第四十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贫C關應當將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情況及時報告備案監督機關,并將清理后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向社會公布”,依法對我縣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公布。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是政令暢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鑒于新制定的《安徽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0號)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此時開展全面清理工作十分必要。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草擬初稿
2024年2月20日,績溪縣司法局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積極反饋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見,縣司法局對各單位報送的清理意見逐件進行審核,提出初步審核意見。
(二)征求各部門意見
3月8日,將初步意見反饋給各有關單位,經確認后,3月14日,縣司法局綜合提出擬廢止、擬宣布失效、擬修改和擬繼續保留的意見。
(三)集體決議
4月18日,經績溪縣十八屆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審議通過,并于5月10日正式印發并公開。
四、工作目標
將已不符合法律規定、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或已失效的文件全部清理,凡予以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繼續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主要內容
《績溪縣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包含縣政府及縣直部門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等4個部分,是對我縣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梳理。
本次清理工作,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擬廢止9件,擬宣布失效6件,擬修改3件,擬保留58件;部門規范性文件廢止15件,擬修改2件,保留52件;鄉鎮無行政規范性文件。凡予以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繼續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六、創新舉措
無
七、保障措施
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和管理,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動態清理。
八、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績溪縣司法局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815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