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3100326276XA/202202-00048 | 組配分類 | 負責人解讀 |
| 發布機構 | 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2-01 09:57 |
| 發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審批,項目,同發,績溪縣,建設,實施,工程,開工,意見,改革,簽訂,方案,明確,優化,規劃,審查,出讓,規劃局,工作,強化,其他解讀,負責人解讀 |
| 信息來源 | 績溪縣司法局 | 主題導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
| 信息名稱 | 【負責人解讀】績溪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飛解讀《績溪縣新建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五證同發審批實施方案》 | 內容概述 |
一、制定背景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2019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安徽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皖政辦〔2019〕16號),我縣深入貫徹落實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將改革內容落實在實際工作中,結合工作實踐操作情況,形成《績溪縣新建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五證同發審批實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大幅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加快工業產業項目落地開工建設,通過優化精簡環節、再造審批流程,創新實施“拿地即開工”五證同發審批模式。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起草了《實施方案》,在局內部多次組織會議討論,反復征求意見建議,形成《實施方案》討論稿。11月16日上午,組織16個縣直部門及華陽鎮、臨溪鎮征求意見會,會上,11個單位共提出27條意見建議。分別于11月22日-25 日、11 月29日-12月2日書面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共收集到5個單位提出的10條意見建議。11月26日,縣政府組織征求意見會。12月7日經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通過多次認真研究,符合簡化優化流程原則的,予以采納并修改完善,形成《績溪縣新建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五證同發審批實施方案(討論稿)》,并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委常委會議審議同意后,于2022年1月21日正式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一)提出總體要求。一是明確適用范圍,適用于績溪縣經開區范圍內(含臨溪工業園)新建工業項目。企業技改等項目可參照執行。二是明確工作目標,對實行“拿地即開工”流程的工程建設項目,在企業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當日,同時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設計方案批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實現“五證同發”。
(二)堅持三項原則。一是告知承諾、信用管理原則。項目申請單位簽訂告知承諾書,各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二是重塑流程、容缺辦理原則。各部門全程并聯審批,明確容缺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和事項清單。三是超前服務、全程代辦原則。各部門提前介入,將相關審查程序前置,“幫代辦”服務專班提供全程代辦服務。
(三)明確實施條件。1、項目經縣項目評審會審議同意或已簽訂投資合同。2、項目單位已簽訂《承諾書》。3、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前(含當日),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
(四)優化審批程序。明確項目確認階段、規劃設計階段、施工圖審查階段和土地出讓階段的具體工作內容,各部門將各項審查程序提前,通過業務協同、容缺審查,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前,完成對規劃方案聯審及公示、建設用地規劃審核、建設工程規劃審核和施工圖審核,實現“五證同發”。同時明確4種“拿地即開工”的程序終止情形。
經過優化,五項證件審批事項由原先的38項審批材料減少至15項(含2項告知承諾件),工作時限由原先的3個月減少至35日-33個工作日。
(五)強化保障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二是強化配合協同,三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四是強化宣傳引導。
(六)規定其他情形。如有其他例外情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五、政策咨詢渠道
績溪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 飛
聯系方式:0563-815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