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五年服務期內允許考績溪縣的其他事業單位嗎?
網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關于事業單位考試問題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可按照《績溪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通過選聘考試或申請交流調配至其他事業單位。詳情請咨詢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563-8158075。
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版權所有:績溪縣人民政府 主辦:績溪縣政府辦公室 皖ICP備07008385號-1 本站已支持IPv6訪問
地址:績溪縣龍川大道28號行政辦公中心 運維電話:0563-8158055 網站標識碼:3418240001 皖公網安備 34182402000001號
政務微信
政務微博